记者6月8日从南昌市物价局获悉,为减少水价调整对低收入困难家庭的影响,近期,南昌市物价局、南昌市财政局、南昌市民政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南昌市城市居民水价补贴的通知》,对于低保户的补贴每月每户增加至9元,而对于城区200户特困家庭每月减免6吨生活用水费用。
记者了解到,南昌市对于特困家庭、低保户家庭实行先征后返政策。针对南昌市城区200户特困家庭的水价补贴,每月减免6吨生活用水费用。目前,水费单价为现行居民用水一级水价1.58元/吨,污水处理费单价为0.5元/吨。
针对南昌市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低保户家庭,2003年起,由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南昌供水有限公司)对低保户家庭给予每户2元的价格补贴(含污水处理费每户1元);2009年9月1日起,开始调整南昌市供水价格,低保对象在原来每户每月补贴2元的基础上,每户每月再增加2元;2014年4月1日起,对低保户每户每月增加补助5元。即每月每户合计补贴9元(其中水费补贴8元/户,污水处理费补贴1元/户)。
按照规定,水价补贴由南昌市民政局、南昌市政控股公司负责组织落实。此外,社区居委会日常工作用水应按照当地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标准收取(即合表水价1.6元/吨)。
来源:江西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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