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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首创工业企业污水污染指标申报备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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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5-07 09:09:31 点击数:2370 作者:水事易

日前,从海宁市获悉,该市日前出台《工业企业污水污染指标申报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据了解,该制度为全国首创,将有效促进企业达标入网,企业由被动监管向主动作为转变。

海宁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自4月14日起,该市对工业企业的入网管理通过自主申报备案、抽检跟踪、违约加倍(尤其加重C类企业处罚力度)、执法激励等四个环节开展。该制度规定,海宁市范围内按入网污水实测浓度收取污水处理费的工业企业,可根据自身工业生产状况、污水治理实际能力自行申报,承诺排污污染因子入网浓度,完成备案后签订合同,并依此缴纳污水处理费。

记者了解到,企业自行申报的内容主要为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的污(废)水中有害污染物多因子浓度情况,包括化学需氧量、酸碱度、悬浮物等5种污染因子。当排污企业排污浓度超出申报值但符合相关入网水质标准时,属于企业违约行为,企业的不诚信情况将被记录在档。当排污浓度超出相应入网水质标准时,除纳入不诚信管理外,还要实施环保执法处罚。而对全年度水质抽检监测中未出现排污浓度超申报值、能模范遵守环保法律法规,各项环保工作到位,按时足额缴纳污水处理费,无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将予以鼓励。

来源:新浪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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