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积极防控环境风险,妥善应对突发环境事件是保障环境安全最紧迫、最现实的需要。目前,突发环境事件呈高发态势。据有关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共发生各类突发环境事件712起,较2012年同比增长了31.4%。2008年至2013年,全国发生重大以上突发环境事件约40起,其中,华东地区就发生了8起。
华东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全国前列,资源环境约束及环境安全压力不断加大,环境应急管理能力与保障环境安全的客观需求之间的矛盾更加突出。因此,必须科学分析华东区域面临的环境安全形势,找准推进环境应急管理工作的重点、难点及突破点。
区域环境应急管理面临的形势
近年来,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加速推进,粗放的发展方式、滞后的管理模式难以短期扭转,环境风险源不断叠加,环境风险防控难度日益加大,环境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首先,规划布局风险不断加剧。据不完全统计,华东区域两万余家化工、石化企业中,80%以上布设在江河湖海沿岸及人口密集区,对社会生产和群众生活安全构成极大威胁。近年来,在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发展背景下,先发地区新上马的石化、化工项目数量及规模不断提升,规划布局风险压力有增无减。后发地区在经济增长的巨大压力下,漠视资源环境禀赋的差异性,一窝蜂搞工业园区建设,毫无节制地引入一些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导致工业园区扎堆,规划布局环境风险不断加剧。
其次,基础设施欠账日趋拉大。华东地区相当一部分工业园区及企业的生产、环保、应急等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与经济发展速度不相匹配,与环境风险防控的要求相去甚远,基础设施不完善带来的环境风险不断凸显,具体表现为生产工艺、生产装备落后,治污工艺、治污设施不配套,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难以确保,环境应急设施、物资、装备不完善,工业园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不健全,无法满足突发环境事件预防、预警及处置需求。
第三,综合管理风险日益凸现。近年来,华东区域各省(市)在风险防控制度、联防联控机制、应急物资装备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但环境应急管理的主动性、自觉性仍然不足,制度构建、能力建设、管理方式仍然落后。集中表现为跨区域、跨部门联防联控机制不健全,园区与企业环境应急管理体系不完善,环保部门环境应急管理制度不到位,管理方面的这些短板在一定程度上加剧、助长了区域及点源环境风险。
第四,风险防控难度日益加大。华东区域环境风险呈现结构型、复合型、压缩型等特点:工业区、居民区、水源地等风险源、敏感源交织毗邻等规划布局型环境风险不断积累加剧,安全生产事故、企业违法排污、危险废物倾倒、遗留隐患暴发等突发型环境风险日益增多,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缓发型环境风险持续积聚累加,危险化学品长途运输、危险废物跨界处置等流动型环境风险愈加强化凸显。
区域环境应急管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华东各地在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建设、跨界突发环境事件联防联控、环境风险管理制度探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等方面做了较大努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环境应急管理体制不顺畅、机制不健全、法制不完善的问题依然突出,环境应急管理工作基础仍然薄弱。
一是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理念未确立。环境应急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政府、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多个参与主体,突发环境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响应、事后管理等多个阶段过程。这决定了环境应急管理要求从全局统筹各方利益,整合各种资源,激发管理合力。现阶段,各级环保部门对环境应急全过程管理的认识仍不到位,重事后处置轻事前防控,重硬件建设轻制度构建的现象比较普遍,全过程管理的理念未牢固树立,风险防控的核心地位未根本确立,环境应急管理相关的部门、职能等各要素未充分整合,主动防控、全过程防控的理念、措施、制度、保障等支撑基础仍较薄弱。
二是环境应急统分结合管理体制不完善。当前,环境应急管理工作面临的最大障碍是体制瓶颈。体制方面面临的最大困难是,《突发事件应对法》明确规定的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仍不完善,最突出表现是各级政府属地领导协调职能落实不够,各级环保部门环境应急管理机构不健全、环境应急管理职责不明晰。
三是环境应急协同联动管理机制不健全。近年来,华东区域部分相邻地方政府之间、环保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在环境风险联防联控机制构建方面开展了有益尝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总体上看,环境应急内、外部管理机制仍不健全,多部门、跨区域的信息共享、资源共用、协同共保等联防联控机制仍然缺位。环保部门内部领导班子统一决策、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协调等内部管理机制尚未理顺,各部门在风险识别、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重点环节各自为战,缺乏串联,无法形成管理合力。各级政府之间、环保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衔接不够紧密,制度化的协同联动机制仍不健全。
四是环境应急综合管理能力不匹配。当前,华东区域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水平与风险压力持续加大的趋势极不匹配,其核心问题在于环境应急管理能力提升缓慢,突出表现为环境风险隐患分级、分类识别评估及动态管理标准、技术、制度未建立,风险防控能力不足;应急监测仪器装备水平较低,风险信息、监测数据分析评估能力欠缺,预测预警能力不足等。
推进区域环境应急管理的建议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华东区域各级政府应将环境风险防控作为综合管理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将机制构建及能力建设作为环境应急管理的工作重心,增强环境风险防控整体意识,完善环境风险防控机制措施,提升环境应急管理能力水平,使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与环境风险压力相适应,与维护区域环境安全的要求相匹配。
要提升三个意识。一是主动防控意识。各级政府要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于救灾的风险意识,结合当地的地形地貌、区域布局、产业结构、敏感区域等特点,以饮用水水源污染、化工企业突发泄露等环境风险为重点,积极开展区域各类环境风险识别、评估,制定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做好风险防控工作。二是强化整体防控意识。各地要完善整体联防、区域联控、部门联动的工作思路,推动规划布局不断优化、产业结构持续升级、污染物总量严格控制、防控措施日益协调,不断提升区域环境风险联防联控及环境应急协同处置水平。三是深化全过程防控意识。不同区域要围绕突发环境事件产生、发展、转变及迁移的时间过程及空间过程,深化过程防控、动态管理理念,将风险防控及应急管理措施融入到环境污染防治的全过程统筹谋划之中。
要健全三个机制。一是健全区域协同防控机制。推动流域上下游政府间、区域相邻政府间深化区域联防的共识,在水功能区定位、化工园区规划布局、敏感建设项目选址以及污染事件信息通报等方面,积极探索会商共议、互通互动机制,不断丰富区域联防实践。二是畅通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间协调联动机制。环保、水利、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之间强化协调联动意识,及时将开闸放水、交通等信息通报共享,为有效防控风险、防止事态扩大及妥善应对事件赢得时间及空间,增强环境应急管理合力。三是理顺环保内部全过程防控机制。环保部门内部的应急管理机构要充分发挥统一协调职责,环评、污防、监察等内设机构要提升环境风险防控意识,在各项制度实施的过程中贯穿环境风险全过程防控主线,不断提升环境应急管理实效。
要构筑三道防线。一是扎紧规划布局防线。各地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主体功能区规划为前提,以生态保护红线为约束,以区域规划环评为抓手,科学确定区域开发的产业定位、布局结构、总量指标、配套设施及防控措施,为区域环境风险防控提供明确指引及有力保障,切实把好区域规划布局关。二是筑牢项目准入防线。以区域规划环评为依据,以建设项目环保准入为抓手,科学评价新建项目环境风险,明确规定风险防控措施,督促建设单位认真落实,切实把好建设项目环保准入关。三是强化日常监管防线。各级环保部门以建设项目环评为依据,以风险隐患排查为重点,督促园区、企业强化环境应急管理的主体意识及责任意识,扎实做好风险防控、应急准备工作。
要强化三个支撑。一是强化体制支撑。将体制建设作为推进环境应急管理的基本点和优先领域,加快推进专、兼职环境应急管理机构建设,重点突出人员队伍建设及管理能力提升,为环境应急管理提供稳定的体制保障。二是强化法制支撑。将法制建设作为推进环境应急管理的切入点和核心领域,尽快探索构建环境风险管理、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以及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事后管理等方面的法律制度体系,为环境应急管理提供明确的规范指引。三是强化科技支撑。将科技研发作为推进环境应急管理的关键点和重点领域,加大对环境风险隐患识别评估、环境应急监测标准规范、有毒有害污染物处置技术等关键体系和难点技术的科技攻关力度,为环境应急管理提供有力的科技支撑。
来源:中国环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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