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体制 日本的供水形式分为集中供水和分散单户供水两种,集中供水占96%以上。国家对用水人口超过100人和一日最大给水量超过政令中规定的基准的自来水进行管理,包括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自来水的管理体制大致可分为三级管理:最高是国家,其次是都、道、府、县,第三级是市、町、村。
日本《水道法》中的“自来水”是包括,自来水(其中用水人口不超过5000人的自来水称为“简易自来水”)、专用自来水(如宿舍、公司住宅、疗养所等的自来水)和其他自来水。
(1)国家一级的政府管理机构是厚生劳动省,管理的内容是供水事业的建设、运营、变更和停业的审批。管理的方式和手段是研究制订和监督实施衰水道法涉和国家关于给水事业的蓝图和指针。
(2)都、道、府、县一级的管理机构因地域、人口、水资源及其分布等自然和经济社会情况不同,差别很大。一般由某一政府机构按照地方法规规定对自来水进行管理,这一级政府一般修建和经营着大型供水厂,负责供水和管理到市、町、村以上。如京都府由企业局按照规定,负责对区内用水人口超过100人和一日最大给水量超过政令中规定的基准的自来水进行管理。管理内容包括建设、扩建、改造、拆毁等的审查批准。京都府一级修建和经营着宇治净水厂、木津净水厂、乙训净水厂等多处水厂,负责供应京都府城市人口的生活用水,但一般仅对主管网进行监测和管理,卖水到市、町、村。
(3)地方的管理机构包括市、町、村。因各级政府之间没有任何隶属关系,机构设置也无对口要求,地方自来水管理机构完全根据需要设立,没有统一固定的模式。管理机构职能是制定本辖区内自来水建设或改造方案,筹集资金,建设和管理自来水工程。
(4)自来水管理倚重行业自律组织。“日本水道协会”主要研究自来水建设的方针政策、技术规范、管理模式和水工业的发展趋势,促进和推广最新研究成果应用。与此职能相应,该组织的成员包括与此相关各行业,各层次的研究、管理和技术应用的机构以及人员等。协会的活动频繁灵活,涉及研究开发、技术培训、信息咨询、组织会议与经验交流、出版发行物等。其中仅出版物就有书籍、期刊、小册子、简讯、光盘等五种。其影响和作用是政府所不能替代的。
2.投资政策日本《自来水法》规定,国家对自来水事业进行管理、扶助发展的目的是为大众提供清洁、丰富、廉价的自来水,提高公众卫生水平、改善生活环境,因此自来水是投资大、回收期长、不盈利或盈利极为有限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日本的自来水事业原则上由公共机关运营,民营化的做法也在探讨阶段。与此相对应,日本现有自来水厂基本都由政府筹资兴建。资金来源一是地方财政拨款;二是国家补助;三是政府长期优惠贷款;此外,对于扩建、改造、更新的工程、还可通过适当提高水价的办法筹集所需资金,因此可以看出,政府对于供水发展是带有扶持性质的。实践证明,对于日本,上述投资政策是合理和有效的,资金来源基本能满足自来水发展的需求,而且因资金均为长期资金,利率适当,为制定和实施合理的水价政策奠定了基础。
3.价格政策与计量日本中央和地方只有税金关系,因此没有统一明确的水费制定
政策,水价格是由地方政府按照保本的原则控制的。水费核算按照“清洁、丰富、廉价”的原则,一般由经营者对所有投入成本费用进行核算,由具有相应管理权限政府的议会等批准后执行。水费核算保证在提取必需的还贷或还债资金的前提下,年际之间盈亏应平衡,
同时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中的利润率应略高于贷款或债券利率、以保证按期贷或还债。目前日本水费计收量是20吨为一个计量单位,即不足20吨以20吨计,超过20吨按40吨计、一般水费为每月每20吨600~6000日元,地域不同,水费不同。并且同一供水区域内距水厂距离远的,水费也会高一点。
4.自来水厂的管理
(1)管理模式:自来水厂视其供水规模和供水范围的大小、可能有两种管理模式,一种是供水规模和范围较大,甚至跨行政区时,一般实行分级管理。都、道、府成立专门机构,负责整个供水系统的一级管理,包括水源工程,输水工程、净水厂及向下一级管理系统配水等,如宇治净水厂、木津净水厂、乙训净水厂。有关市、町、村等再成立二级管理机构,负责本县或本市范围内各管网和加压站的建设和管理,根据合同接受上一级管理系统的来水,再按零售价转输和分配给用户。另一种是供水规模和供水范围有限,水厂的管理,从水源到用户,从水的净化到水费计收,自成一个完整的系统,这种管理模式主要是专用自来水或者小型自来水工程。
(2)水质管理:日本的水质管理范围广泛,涉及从水源到水龙头的诸多事项。管理的内容包括例行的水质检测、根据检测信息的评价与分析使用自来水设施以及变更净水处理条件等。根据厚生劳动省规定、日本水质检测项目共178项,其中基准项目50项、水质管理设定项目27项、农药类项目101项。水质检测计划实行动态管理,检查的项目与频率大致为:每日就颜色、浊度及消毒的残留效果(游离残留氯)进行1次检查;每月就一般细菌总数、大肠杆菌、氯化物离子、有机物(总有机碳TOC)、pH值、味、臭气、色度、浊度、氯仿、二溴甲烷、总三卤甲烷、溴二氯甲烷、溴仿、铝进行1次检查;每季度检查1次月检之外的项目。一般要求水厂根据上一年度水质检查结果的综合评价制定下一年度的水质评估计划,并在每年度开始之前予以公布。如果某项指标确定无法达到标准,必须报请水质监督部门批准,否则将被责令停止供水苌至可能被起诉。
(3)用户服务管理:日本自来水厂的服务管理做得非常细微。一方面每个用户可得印刷精美的服务手册,简要介绍了水工艺;重点宣传了水价制定政策及其收缴办法;同时说明了自来水使用当中常见问题的形成原因及其简易处理方法等;公布了紧急情况处置报警电话、可随时拨打。另一方面自来水厂定期邀请居民或居民代表参观净水厂的生产工艺和过程,宣传和鼓励居民使用自来水。
5.制水技术 日本没有喝开水的习惯,要求自来水都能直接饮用。在商店、公园、体育场、游乐场等许多公共场所,都有方便的自来水供人们直接饮用。为了保证水质,很多自来水厂除采用常规的净水工艺:混凝、沉淀、过滤和消毒之外、特殊给水处理、给水预处理和深度处理方法应用较普遍和成熟。相对于国内来说,根据水源水质的不同,活性炭,膜处理、臭氧接触曝气或空气(或氧气)曝气技术应用普遍。这些措施氧化还原了水中的有机物和降低了水体中的臭味,并减少了引起产生消毒副产物的前体物质,降低自来水中的致突变物。
6.水资源保护日本对于水资源的管理分工明确:国土交通省负责水资源管理、城
市下水道及污水处理厂建设;环境省负责水土环境保护;农林水产省负责农业的灌溉与排水;经济产业省负责工业用水;厚生劳动省负责居民生活用水。国家级的大河由国土交通省直接负责管理,小河则由各地的都、道、府、县及其下辖的市、町、村来管理。日本对于上
游水源生态保护最主要的办法就是种树。对于下游污染。生活废水统一由污水理厂负责净化,工业污水在厂区设立污水处理厂,必须达到一定的净化标准后才能排放国家出部分资金帮助兴建污水处理厂,其流经地区的都、道、府、县最多负担保护和整治费用的50%,居民水费中也包含一部分治理污水的费用。目前日本拥有工业大国中最高的人均寿命和森林覆盖率,最发达的环保产业,最完善的环境法规体系以及最显奢的污染治理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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