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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警察为啥不在公安局“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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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9 16:28:44 点击数:2504 作者:水事易

三水区“环保警察”、“环保城管”日前上岗执法,从公安、城管部门抽调的工作人员,在首次联合执法行动中,还带走污染企业的两名员工协助调查。

这一新闻引起了笔者的强烈兴趣,一个疑问也随之而出:从公安抽调过来的环保警察?这意思是说三水的环保警察并不是在公安局上班?

在随后的求证中,证实了笔者的这一猜想。三水环保部门相关人士介绍,与其他地区做法不同,三水当时并不是传统意义上在公安、城管部门设立对接机构,从而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而是从公安、城管部门各抽调8人进驻环保局,专职参与环境保护工作,并由三水区环境保护局安排执法行动。

如果笔者没记错,10月8日,佛山市公安经侦支队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和顺德区公安局环境犯罪侦查中队同时挂牌成立,成为了全省首个正式设立的“环保警察”机构。上述新设立的环保警察,主要负责立案侦查环境污染犯罪行为。但对比一下三水不在公安局上班、而在环保局“上班”的环保警察,就会发现一些有意思的地方。

其一,不在公安局上班的三水环保警察,更侧重的是环保的前端监管,而非后端的案件侦查。说白了,更侧重事先预防,而非事后查处。这种模式的优点,更契合环境保护工作的需求,也更具效果。

笔者获悉,公安设立环境犯罪侦查机构,是侧重于案发后的案件侦查工作,而且从机构名称字面意义理解就属于刑事范畴,但环境违法性质不一定像犯罪那么严重,比如偶尔偷排废水或废气,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往往还是民事范畴。这种情况下,提前介入、加强监管、防微杜渐,就显得尤为重要。

设想一下,是将环保违法冲动“扼杀在摇篮”里好,还是等到环保违法“粗大事”了再去立案查处好?答案显然是前者。这也是环保从严执法的一大初衷。所以,设置专门的科室或机构专门负责侦查环境犯罪案件,固然有助于震慑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但在环保局“上班”的三水环保警察,更有助于预防和遏制环保违法行为。

其二,在环保局“上班”而不是在公安局上班的三水环保警察,意味着环保警察主体意识的归位,也就是说,三水环保警察的本质依然是警察,但更明确了自己的职责领域在于环保。

正如我们所知,公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和环保执法查处违法排污等工作,均是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但两者之间在专业分工上并无明显交集。换而言之,两者都是为了打击违法,但干的是完全两码事。

好比警察也分警种,比如巡警、刑警等,“环保警察”也可以视为一种新的专业警种。只是,巡警、刑警等负责的领域,原本就属于公安的职责范畴,但环保警察负责的领域,则更多是环保部门的职责范畴。在这种情况下,让公安的人进驻环保局,由环保局统一安排执法行动,更能促进这一专业警种的成长。毕竟,专业人做专业事。

以上,就是笔者从“环保警察不在公安局上班”上所看到的东西。但必须补充的一点是,虽然侧重前端预防、监管的模式非常具有针对性,但依然需要后端的立案侦查相互配合,两者联动更能发挥合力。

值得欣喜的是,笔者最新从三水公安和环保部门了解的信息,三水近日也已成立专门的环境犯罪侦查中队,原先从公安抽调到环保局的环保警察也计划继续保留。这样,既在环保局“上班”也在公安局上班的环保警察若能前后联动,同时能明确好公安与环保部门的职权及行动界限,并在环保警察前后端的问题上配套以相应的轮岗机制,相信三水的环保警察今后会有很大的发挥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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