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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污染防治的“枣庄标准”已经叫响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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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0 14:31:22 点击数:1946 作者:水事易

国务院正式批复2013年全国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核查结果,枣庄位列淮河流域和全国九大流域首位,成功实现山东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核查“七连冠”。成绩的背后,蕴含着枣庄市付出的巨大心血和汗水。

近年来,枣庄市围绕点源全达标、城区管网全覆盖、中水全回用、污泥全处置、生态全修复、风险全防控的“六全”目标,深化“治用保”体系,加强水污染防治,促进了水质的持续提高。去年7条主要河流cod、氨氮、总磷年均浓度分别为每升15.7毫克、0.58毫克、0.12毫克,达到地表水三类标准,在今年代表山东迎淮核查中获得第一名。水污染防治的“枣庄标准”已经叫响全国。

枣庄市先后三次提高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标准,督促150家工业点源实施了污水深度处理工程,重点保护区的cod、氨氮排放标准全部达到省南水北调沿线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要求,这也是全国最严的排放标准。针对大部分城镇污水处理厂距离河流断面较近的实际,按照断面达标优先原则,倒逼位于河流断面上游的7座城镇污水处理厂在确保一级a达标排放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排放标准,严格执行cod低于25毫克/升、氨氮低于1毫克/升的“枣庄标准”。

将排污口水污染物在线监测数据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为便于环境执法和群众监督,根据环保部门的要求,我市排污企业把外排口全部建在了厂区墙外,规范了排污口,设置了环保监督牌,公示企业名称、排放去向、排放标准等基本信息。同时在排污口附近设置电子显示屏,实时公布排污口水污染物在线监测数据。

以城市污水集中处理为抓手,“十二五”以来,全市累计投入7.3亿元,新建、扩建城市污水处理厂6座,新增城市污水管网172公里,整治城区生活污水直排口9处,对8家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控设施进行了全面升级改造。目前,全市已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10座,日处理能力达到51万吨,配套污水管网达到615公里,基本实现了城市建成区污水管网全覆盖,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3.5%。

近年来,枣庄市启动了城乡环卫一体化建设,实施并健全了“户收集、村集中、镇转运、区(市)处理”的垃圾处理运作模式,基本解决了垃圾围村、围河等环境突出问题。结合省级新型城镇化示范镇建设,新建乡镇污水处理厂10座、农村社区污水处理设施44个,配套管网92公里,形成日处理能力8万吨,全市乡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从无到有,并逐步覆盖重点乡镇和工业园区。

枣庄市拓宽资源循环利用渠道,大力实施再生水回用工程,70余家企业配套建设了再生水回用设施,日回用量约8万吨,回用率达到29%。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规模达到每日39万吨,较“十一五”末提高了35.7%。同时,积极实施再生水进城工程,目前已建成再生水回城工程5个,日回用再生水14万吨。

枣庄市还坚持“原料化、燃料化、肥料化”利用相结合的处置模式,建成污泥集中处置中心8个,日处理能力达到1500吨,实现了污泥的全处置。

滕州市固体废物处理中心创新工艺、技术,把污泥处理和水泥生产有机结合,对污泥热能、尾料充分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年可处理湿污泥10万吨。该中心经理巩延岳介绍:“我们在去年率先创新了城市污泥‘湿法处理工艺’,日处理污泥200余吨,且每处理1吨污泥成本费用为103元,仅相当于江浙一带的三分之一,年可节资780余万元。”

在生态修复保护上,我市先后对周村、马河、岩马等大中型水库实施“退渔还水”,累计清理网箱10万多架,有效改善了库区水质。实施“退房还岸”,投入近3亿元,开展13个河道综合整治工程,实施绿化、美化工程700余公顷,新增岸堤400公顷。在“退耕还湿”方面,在全市7条主要河流建设人工湿地24处,总面积2.5万公顷,其中国家级湿地公园5处,基本形成了“条条河流有湿地、片片湿地水清澈、流域处处生态美”的生态治理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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